我们不妨以大型汽车吊牌照为例予以说明。对55吨以上的汽车吊施行临时牌照,而55吨以下的汽车吊发放固定牌照。管理机构自然有其理由:55吨以上的汽车吊在公路行驶,会对其它车辆产生一定的安全性,所以需要申请临时牌照。这一理由并不够合理。
第一,如果55吨以上的汽车吊在公路行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那么,路政部门应该安排相应的线路,或者进行引导,但是现实是,路政部门根本没有类似的做法。第二,虽然我国汽车吊技术的发展,55吨汽车吊在公路行驶的危险性已经降低,55吨已经不是衡量汽车吊危险性高低的标准。
综合以上两点,搬运公司认为这一管理政策应该进行修改或者优化。已经有部分汽车吊司机提供了两种建议:一种建议是提高吨位的限制,如100吨以上的汽车吊才需要申请临时牌照,而百吨以下的汽车吊可以发放固定牌照;还有一种建议是管理部门应该对大吨位汽车吊公路行驶的危险性进行评估,如果确实存在危险性,汽车吊上路应该采取相应的帮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