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吊装搬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为规范公司大型吊装搬运作业,避免发生起重伤害事故,依据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制定本规定。
2.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施工管辖范围内大型设施、设备吊装、搬运作业管理(不含吊管机); 2.2本规定未涵盖内容或范围执行本规定引用或与作业相关的标准; 2.3甲方有规定的按甲方规定执行。
3.职责 3.1安全质量部负责制、修订吊装作业制度,监督本规定执行情况。 3.2工程部负责吊装作业的技术支持、服务。 3.3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对所辖区域内的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负责,为作业提供人员、技术、设备、设施保障。 3.4作业批准人-----项目部经理或其授权人 3.4.1指定或确认现场负责人及其他管理、技术人员,并明确责任; 3.4.2组织风险辨识、评价,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3.4.3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及安全控制措施,审批作业方案及作业许可证; 3.4.4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为吊装、搬运作业安全提供必要的条件; 3.4.5监督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的情况,按公司《HSE问责制度》对“三违”行为进行处理;对作业负监督管理责任。 3.4.6紧急情况下负责应急救援组织、资源调配。 3.4.7批准和取消作业。 3.5 作业申请人-----作业队管理、技术人员 3.5.1负责移动式起重机使用前的确认,移动式起重机设备合格证、年检证书、维修保养等资料符合要求,设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3.5.2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HSE培训、交底;提出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