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

服务热线:

0531—89052888


高级搜索: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山东重联起重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手机:18766418888
电话:0531-89052888
邮箱:sdzlqz@163.com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春秀路重联起重
全国免费电话:0531—89052888
官网:www.sdzlqz.com



公司动态

济南设备吊装公司:吊装作业前的要求

来源: 时间:2019-10-16 08:53:46 浏览次数:

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


2.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


3.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4.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5.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6.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HG 23014的规定。


7.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8.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


 9.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10.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11. 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HG 23011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12.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13 .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14.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关键字: 

版权所有©2015 山东重联起重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春秀路重联起重
邮编:250100   电话:0531-89052888 0531-89821111  手机:18766418888(王经理)  邮箱:sdzlqz@163.com
鲁ICP备19050755号  技术支持:济南海商网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