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压、立式、快装锅炉,组装、燃油 (汽)整装成套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2、散装锅炉安装按设备的铭牌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其设备重量的计算范围包括:
(1)钢架:钢架、燃烧室、省煤器及空气预热器的立柱、横梁。
(2)汽包:汽包、联箱及其支承座等。
(3)水冷壁:水冷壁管、对流管、降水管、上升管、管道支吊架、水冷壁固定装置、挂钩及拉钩等。
(4)过热器:过热器管及汽包至过热器的饱和蒸汽管、管钩、底座、支吊架。
(5)省煤器:省煤器、锷片管、弯头和表计等,进出水联箱,省煤器到汽包的进水管、吹灰设备。
(6)空气预热器:整体管式空气预热器、框架、风罩、折烟罩和热风管等。
(7)本体管路:由制造厂随本体供货的吹灰管、定期和连续排污管、压力表和水位表管、放水管以及管路配件(水位计、压力表、各类阀门)、支吊架等。
(8)吹灰器。
(9)各种结构:各种烟道门、检查门、炉门、看火孔、灰渣斗、铸铁隔火板、炉顶搁条、密封装置及其小构件等。
(10)走台梯子:锅炉本体和省煤器的平台、扶梯、栏杆和支架。
(11)链式炉排:二侧墙板、前后移动轴、上下滑轨、传动链条、煤闸门、挡火器、减速箱、电动机等。
3、附属设备安装,分别以“台”或“套”为计量单位。
4、烟道、风道、烟囱制作安装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子目。